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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新入职教工落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2-22         浏览次数:

近期保卫处给符合在济南落户条件的2012年新入职教工办理落户手续,请需要在济落户的教职工持以下证件到保卫处综合科办理相关落户手续。

1、毕业证(原件、复印件1份);

2、学位证(原件、复印件1份);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4、报到证(原件、复印件1份);

5、就业协议书(原件、复印件1份);

6、户口迁移证。

注:非山东省高校毕业生需携带《省外院校非山东省生源高校毕业生来鲁就业申请表》附,须经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凡未盖章的,公安部门不予办理落户手续。

截止日期为11月5日。

保卫处综合科:实训楼1001室

咨询电话:88253009

北校区需要办理手续的教职工请于10月31日(星期三)上午到北校区南门值班室办理相关手续

二O一二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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