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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济南市公安局贯彻落实<济南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调整完善户口迁移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08         浏览次数:

全校教职员工:

近期我校教职工通过各种渠道咨询在济南落户政策,经学校与驻地公安机关沟通、协调,现将《济南市公安局贯彻落实< 济南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调整完善户口迁移政策实施细则》转发给你们,请办理户口迁移的教职工仔细阅读,按照最新的户口迁移政策准备材料。

学校安全管理处综合科电话:88253009

学校安全管理处综合科负责人:李臣 14763001888

学校驻地(南校区)巨野河派出所户籍室电话:88252966

学校驻地(南校区)高新公安分局户政科电话:88871253

特此通知!

安全管理处

2017年11月8日

附:《济南市公安局贯彻落实< 济南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调整完善户口迁移政策实施细则》

/UploadFiles/znbm/hjgl/2017/2017201711081056337076.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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