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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投靠落户

   发布时间:2018-11-19         浏览次数:

一、办理条件

外地居民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登记结婚,可随时办理夫妻投靠落户,不受婚龄、年龄限制。其中,已办理过在济夫妻投靠的,再次申请夫妻投靠,婚姻存续期须满1年。

二、办理材料

1、被投靠人申请(经被投靠人、投靠人双方共同签字确认);

2、被投靠人、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子女随迁的需同时提交以上材料,户口簿未记载父母子女关系的,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

3、合法稳定住所证明;(1、包括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或安置协议、或判决书或公证书等合法有效产权证明,公有住房产权单位、房屋管理等部门出具的分配住房、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等合法有效使用权证明,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等。)

4、未婚声明(限随迁达到法定婚龄的未婚子女)。

三、办理期限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和要求的,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咨询电话

高新区公安分局:85083790   巨野河派出所:88252966  学校户籍室:88253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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