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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母在家庭教育中的责任

    作者:学前教育学院来源:学前教育学院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27日点击数:
    主讲人 刘静 报告时间 6月28日8:30—11:00
    报告地点 学前小剧场

    一、讲座主题:《父母在家庭教育中的责任》

    二、讲座时间:2023年6月28日(周三)上午8:30—11:00

    三、讲座地点:学前小剧场

    四、主讲人简介

    主讲人:刘静

    原莱芜市政府副秘书长、莱芜市司法局长、莱芜市教育局长、莱芜技师学院院长;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山东省家庭教育宣讲团专家;资深教育工作者;“幸福密码”家庭教育读书会创始人;2015年在中南海参加刘延东副总理召开的职业教育座谈会并做典型发言;任莱芜市教育局长期间在全市倡导推行新教育实验,主编《走在新教育的路上》。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不论时代发生多大变化,不论生活格局发生多大变化,我们都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父母则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为帮助教师们学习家庭教育新理念,增强家庭教育方法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6月28日上午,学前教育学院在小剧场举办了《父母在家庭教育中的责任》主题讲座,由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山东省家庭教育宣讲团专家刘静老师主讲,学前教育学院院长郑雯主持,学前全体教师参加。

    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认为对一个家庭来说,父母是根,孩子是花朵。花朵能否绽放,与根息息相关,刘静老师的报告主题鲜明突出,讲授内容生动详实,从家庭教育的误区、家庭教育决定人生命底色、父母在家庭教育中的责任三个方面入手,运用生动鲜活的案例阐述了家庭教育对学校发展、孩子发展的重要性,讲述了教育子女的新理念与家庭教育的好方法,报告深入浅出,贴近现实,切实帮助在场教师了解如何成为智慧型父母,如何经营幸福家庭,为今后有效化解家庭教育问题提供新思路。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出台,家庭教育由传统“家事”上升为重要“国事”,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也对教育者应有的教育情怀、知识提升、岗位挑战等方面提出了要求。通过此次专题报告,在场教师可将本次所学、所思、所得运用到今后的教育教学和生活中,有助于更新家庭教育理念,掌握家庭教育有效策略,助力家校有效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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