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各有关教职工:
现将我校2022年度教师及辅助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一、参评范围
符合专业技术职务晋级晋档条件、拟参评教师及辅助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退休时间在2023年12月31日之前的不再参加评审。
二、评审工作安排
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的办法。工作进度安排如下:
(一)4月6日前,学校评审办公室确定职称评审工作方案并发布通知。
(二)4月13日前,教职工本人准备申报材料(除非特别标注,均需纸质版和电子版)并提交至本单位。
个人申报材料包括:
1.职称评审表(附件1)或改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附件2),纸质版双面打印,左侧装订,贴1寸蓝底照片;
2.评审报名汇总表(只需电子版)(附件3);
3.近三年(晋级)/五年(晋档)代表性成果一览表(附件4),纸质版A3单面打印,一式3份;
4.学术检索表(附件5,附图书馆检索报告);
5.佐证材料(只需纸质版),具体要求附后;
6.1寸蓝底证件照片1张(制作职称证),背面署名部门+姓名。
特别说明:①申报人员的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职级开始时间以学校公布过的职级评聘文件为准;②工作业绩及代表性成果、学历(学位)等原则上应是受聘现职级以来至2023年3月31日;③晋升方式分为:正常晋级、正常晋档、破格晋级、破格晋档、转系列等;④辅助系列人员需提交继续教育学习学时证明。
(三)4月13日前,各单位将教师初级、中级评审委员会人员名单、辅助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推评组人员名单,盖部门公章后报送至职称评审办公室进行备案(办公楼312),电子版发送至jsfz@sdycu.edu.cn。
特别说明:二级学院设置的评委会人数一般不少于9人,以11-13人为宜,总人数为单数,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根据实际需要,可吸收适量(应少于三分之一)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业务骨干参加。
(四)4月17日前,各单位对所有申报人材料进行资格初审,重点审查师德师风、教学质量评价、年度考核、任职资格等基本条件以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等,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进行推荐,形成单位/部门推荐一览表(附件6)
(五)4月24日前各单位组织初级、中级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材料和德、能、勤、绩、廉等进行全面审核,对存在师德师风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制,教师系列初级、中级评议结果(附件7)须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与单位/部门推荐一览表(附件6)、申报人的评审材料、评审费用等在4月28日前报学校评审办公室。申报高级的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材料二级学院只进行资格初审不评议,直接报学校评审办公室。
各单位应严格按照职称评审办法中的评审纪律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评审程序应公开透明,要注重个人业绩质量和贡献的评价,要强调对教学科研工作质和量的贡献,突出教书育人的中心地位,重点审查其申报材料、证书和证明等是否真实、齐全,格式内容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是否存在师德和违纪问题,年度考核和教学质量评价等有无不符合评审条件的方面等。
(六)学校评审
5月31日前,学校成立评审委员会,并对各部门报送的评审材料的真实性、评议推荐程序的合规性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核。根据申报人提交的申报材料、成果和学术检索结果,结合申报人的教育教学业绩、思想品德素养、其他学术佐证材料情况及现实表现进行综合考量,进行票决,确定拟推荐人员名单,报校办公会审议批准后进行公示。
人力资源处(教师发展中心)审核基本信息,担任课程/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中心主任(副主任)情况,获得职业资格、参评等级与形式、聘期起止时间、年度考核、个别荣誉等;教务处审核教学工作量完成情况、教学相关代表性成果;科研处审核科研工作量完成情况、科研相关代表性成果;评建办审核教学质量评价情况;招生就业处负责审核招生任务完成情况;学生工作处对辅导员申报评审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的专项工作量和参加社会实践情况等进行审核。
三、材料报送要求
1.佐证材料提交要求:
(1)须针对每一项目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去除封皮)。
以下项目不需提供佐证材料:学历学位、教学基本工作量、教研与教学基本建设基本工作量、科研工作量、招生业绩、担任课程/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副主任情况等。
(2)代表性成果类,要求按照代表性成果一览表的分类准备材料,所提报的论文需到图书馆进行检索并提供检索报告和检索表,著作需备注或附CIP记录,前提条件成果需同时列入代表性成果一览表。
(3)职业资格、社会实践、其他成果或贡献类等佐证材料,分类用小号票夹夹住,首页标明类别名称。应选择与本人申报学科相关的材料,相关性不大的少提供,不相关的不提供。
(4)参评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必须提交高校教师资格证复印件一份。
(5)表格填写要规范,填表日期用公历,用“.”分隔年、月、日,年用四位数,月、日用两位数,如1995.01.03。所有签名处必须手写签名,不得使用电子签。
(6)教师系列职称评审表中只填写第一到九项,第十到十三项由学校评审办公室负责填报;辅助系列职称评审表只填写第一到七项,改系列职称评审表只填写至单位考核意见,其他由学校评审办公室负责填报。
2.申报材料一旦提交受理不可再次修改和更换。未经公开出版或发表,未经各归口部门正式认定的成果不计入。
3.纸质职称评审表及佐证材料等装入个人档案袋,A4纸打印封面(附件8)并粘贴,标明工号、姓名、所在单位部门、联系方式、拟评审岗位职级类别等信息。电子版材料以“姓名+申报系列+申报职级”命名,如:张三+教师+讲师一级;李四+辅助系列+实验师。
4.4月28日前以部门为单位将评审报名汇总表、单位部门推荐一览表、教师系列初级、中级评审结果一览表、教职工申报材料电子版等发送至邮箱jsfz@sdycu.edu.cn,主题“单位部门名称+职称评审材料”,纸质版负责人签字、盖单位(部门)章后提交至办公楼312,电子版材料与纸质版材料应保持一致;评审费用及收费明细表(纸质盖章)一并提交。
四、有关要求
1.申报人员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申报材料均应真实、准确、有效。如有伪造、剽窃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评审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2.新教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人员的转正定级事宜另行通知。
3.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教师发展中心88252889,或以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jsfz@sdycu.edu.cn,主题:职级评审提问+拟评审岗位类别(如,教师/职员/其他专业技术/工勤技能;供相关工作人员识别并处理)+姓名+移动电话。
附件1.职称评审表
2.改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审表
3.评审报名汇总表
4.近三年(晋级)/五年(晋档)代表性成果一览表
5.学术检索表
6.单位/部门推荐一览表
7.教师系列初级、中级评审结果一览表
8.档案袋封皮
9.职称评审相关文件
人力资源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