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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训案例二: 集团公司内部或总分公司内部物资调配的业务分析

发布日期:2023-10-19    作者:商学院     来源: 本站原创    点击:

教学目标:

集团公司内部调拨业务很多,这些业务有些涉及增值税业务有些不涉及,怎么区别判断这些业务,需要每一个会计人员利用职业判断和增值税相关的税务条款进行确定。

具体要求:

1.能够判断集团公司或总公司与分公司内部物资调配业务是否涉及增值税。

2.注意分公司部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合同签署要有同等地位的法人单位签署方可有效。

3.熟记增值税视同销售的各种情况。

建议课时:1课时

案例难度:较难

案例一:总公司为分公司购进生产设备,分公司用于销售。

甲公司是一般纳税人,乙公司是甲公司的分公司。2020年2月15日星期一,甲公司向丙公司购进设备一台,签订协议价格100000元,增值税13000元。2月17日甲公司收到设备后,当即银行汇款。2月20日划拨给乙公司使用。乙公司是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无法与丙公司签订合同。乙公司用于销售。甲、乙、丙公司的账务处理:

甲公司:217日设备到货

借:固定资产100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3000.00

贷:银行存款113000.00

220日划拨给乙公司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113000.00

贷:固定资产100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000.00

乙公司:220日接收设备,并用于销售。

借:固定资产100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3000.00

贷:资本公积-捐赠113000.00

丙公司:

借:银行存款113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000.00

案例二:总公司为分公司购进生产设备,分公司用于生产。此时甲公司的划拨行为不作为视同销售行为。

甲公司是一般纳税人,乙公司是甲公司的分公司。2020年2月15日星期一,甲公司向丙公司购进设备一台,签订协议价格100000元,增值税13000元。2月17日甲公司收到设备后,当即银行汇款。2月20日划拨给乙公司使用。乙公司是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无法与丙公司签订合同。乙公司用于生产。

甲公司:

借:固定资产100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3000.00

贷:银行存款113000.00

划拨时

借:固定资产-划拨下级固定资产-乙公司100000.00

贷:固定资产100000.00

乙公司:

借:固定资产100000.00

贷:固定资产-上级划拨固定资产-甲公司100000.00

丙公司:

借:银行存款113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000.00

案例三:总公司转移生产设备,由分公司用于生产。此时甲公司的划拨行为不作为视同销售行为。

甲公司:甲公司是一般纳税人,乙公司是甲公司的分公司。甲公司由于生产调整,将原来的生产线,交由乙公司,由乙公司进行生产。生产线固定资产账户金融100000.00元,累计折旧20000元。固定资产所有权属于甲公司。

甲公司:

借:固定资产-划拨下级固定资产-乙公司100000.00

贷:固定资产80000.00

累计折旧20000.00

乙公司:

借:固定资产80000.00

累计折旧20000.00

贷:固定资产-上级划拨固定资产-甲公司100000.00

此时,由总公司进行纳税处理,即固定资产折旧账务处理还由总公司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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