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届毕业生留念工程款收缴工作的补充说明

发布日期:2008-12-01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2007届毕业生留念工程款收缴工作的

补 充 说 明

各团总支:

根据学院领导有关指示,从2006年起开展毕业生留念工程建设。2005年12月学院团委下发了30号《关于各团总支协助做好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文件》)的文件,向全院毕业生倡议在离校前为母校做一件好事,通过各种形式积极主动参加母校校园环境建设,为母校做出自己的贡献,学院倡议每位毕业生向学院捐赠10元,建造毕业生留念雕塑,以表达毕业生对母校的眷恋之情,同时也为自己留份纪念。

鲁院长也对2008届毕业生留念工程建设做出了重要指示:毕业留念工程活动是做好毕业生教育的有效形式之一,各团总支要结合本院情况,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毕业纪念活动,广泛动员,精心组织,做好解说工作,由毕业生在自愿的基础上向学院捐赠,数额可以不限。对毕业生留念工程款要专款专用,由各学院汇总院团委后统一安排使用,专款使用情况要及时公布。

毕业生留念工程建设是对团总支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各团总支要严格按照鲁院长的指示和《文件》精神,安排和落实好今年的毕业生留念工程,在工作中要做好宣传、动员和解释工作,对落实此项工作的班主任、学生干部要求统一口径,注意工作方式和方法,不得强制毕业生捐款,对毕业生的捐款情况要以班级为单位进行详细登记,对捐款数额、使用情况要定期公布。截止时间2007年11月23日。

共青团山东英才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07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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