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工作提醒

发布日期:2022-05-09    浏览次数:

    近日,团中央对 2022 年全国大学生“返家乡”社会实践活 动(简称“‘返家乡’实践”)作出部署。现将工作安排(附件 1)转发给你们,并作提醒如下,请认真做好组织、抓实全年工作。

    一、参与范围

    2022 年,原则上全省所有县(市、区)全部组织开展“返 家乡”实践。各市要指导重点开展县(市、区)发挥好辐射带动 作用,在确保实践成效前提下,重点开展县(市、区)提供岗位 数量不少于 100 个,组织返乡活动不少于 4 场,参与实践的学生 报到人数不少于 50 人;其他各县(市、区)提供岗位数量不少 于 60 个,组织返乡活动不少于 2 场。

    济南、青岛要在社区青春行动实施的每个社区组织不少于 10 名返乡大学生开展实践。其他市、县可探索开展。

    二、工作导向

    各级团组织要坚持实践育人总导向,把《习近平与大学生朋 友们》系列报道(1-50 篇)作为社会实践行动指南和生动教材, 突出迎接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主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 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视察山东重要指示要求,结 合团省委“我为青少年办实事”十项行动,积极围绕乡村振兴、基层治理、安全生产、科技创新、公益服务等方面挖掘岗位,组 织返乡学子参与暑期“三下乡”、家乡发展感知行等丰富活动, 打造特色实践品牌,帮助青年学生不断提升社会化能力,力争取得良好效果。

    三、暑期安排

    1.岗位征集发布阶段(5 月 5 日—6 月 10 日)

    市县团委要加强同本地组织、宣传、人社、教育、农业农村 部门联系,用好青联、青企协、乡村好青年等优势资源,挖掘优 质岗位需求,策划制定本级实习实践工作方案。市级团委统筹把 关本市所有岗位质量,于 5 月 19 日前报团省委青发部第一批征 集岗位信息(附件 2),后续岗位征集和实践活动发布可在实践 开始前,按批次有序进行。发布时要通过青鸟驿站、当地毕业生 群等乡情联系纽带进行广泛宣传动员。

    2.暑期实践准备阶段(5 月 30 日—6 月 30 日)

    高校团委于 6 月 10 日前完成“返家乡”实践宣传动员,6 月 15 日前组织学生通过“青鸟计划”小程序进行简历投递、完 成实践学生简历审核。后期转入常态化管理,及时审核新增简历, 在暑期开始前完成对实践学生的纪律安全教育和基本技能培训 等。市县团委要主动协调相关单位,积极落实实践学生补贴、保 险等保障措施,及时与意向录用学生建立联系,完成人员录用、 人岗对接、协议签订、岗前培训等工作。

    3.暑期实践阶段(7 月至 8 月)

    市县、高校团委要做好实践全过程管理、落实主体责任,积 极跟进工作宣传、全面展示活动成效,鼓励学生参与团中央、团 省委组织的“返家乡”系列活动。

    4.暑期实践总结提升阶段(9 月至 10 月)

    高校团委要将学生“返家乡”实践成果纳入相关学分、测评 等认定范围,作为学校团组织评奖评优依据。市县、高校团委要 强化思想引领,组织对实践活动中涌现出的优秀典型、工作案例 进行宣传分享,讲好大学生助力家乡发展、参与家乡建设的实践 故事,持续扩大活动传播面、知晓度,吸引更多学子返乡建功。

    四、其他说明

    1.系统使用。我省本次“返家乡”实践通过“青鸟计划”平 台开展,岗位信息录入、发布等工作待平台升级后统一组织进行。 市县团委可根据实际工作需求,自行选择是否同步使用全国“返 家乡社会实践岗位对接系统”开展实践,如有需求请联系团省委 青发部。

    2.重点认定。团中央将结合各市推荐名单、前期工作基础及 2022 年暑期工作情况进行 2022 年度全国“返家乡”社会实践重 点开展县(市、区)认定,认定名单另行公布。

    3.安全保障。各级团组织要严格遵守本地疫情防控要求,做 好应急工作预案,灵活实践参与方式,守好安全底线,把保障学 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

    联 系 人:王念农
联系电话:0531-51772838
电子信箱:qnfzb@shandong.cn

共青团山东省委青年发展部

                                                                              2022 年 5 月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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