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大学生素质拓展项目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3-30    浏览次数:

一、 比赛时间:2011年5月4日晚上18:00分正式开始

观众集合时间:5月4日下午17:30分集合完毕并开始入场。

演员集合时间:5月4日下午16:30分集合完毕,开始走台。

彩排时间:5月4日中午11:40分在大活彩排,务必到场。

二、 集合地点:

观众集合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前

演员集合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东门

三、本次比赛奖项的设立

一等奖1名 二等奖2名 三等奖3名

优秀组织奖3名

四、要求:

a) 每个观众代表队必须指定两名学生干部带队,负责自己代表队的管理。

b) 每个演出队必须有一名学生干部带队,把联系方式报学生会。(联系人:白耀新,联系电话:18763961088)

c) 比赛期间各代表队可以组建自己的拉拉队,展示自己的学院文化,在自己队伍开始前可以加油鼓劲。

d) 领奖环节:各代表队提前安排好上台领奖的人员,原则上是参加演出队里的选手。

e) 各代表队比赛当天必须自己在带一份比赛曲目的伴奏。

“唱响英才---红歌献给党”青春歌会汇报演出节目单

1、 学生会----走进新时代

2、 学前教育学院----山丹丹花开红艳艳

3、 商学院---我们走在大路上

4、 医学院----年轻的朋友来相会

5、 计算机----年轻的朋友来相会

6、 建工学院---咱们工人有力量

7、 艺术设计学院---长江之歌

8、 外国语学院-----歌唱祖国

9、 机械学院----地道战

“唱响英才---红歌献给党”青春歌会评分标准(总分10分)

歌曲内容

1分

选手所选歌曲必须符合比赛主题要求

服装

1分

选手服装与演唱歌曲内容风格相符

音准

2分

能准确把握歌曲的旋律,有较好的音准,咬字清晰

节奏

2分

选手对歌曲整体结构、节奏感把握到位

音色

2分

选手音色好,演唱方式符合歌曲特色

舞台表现力

2分

选手演绎歌曲时感情充沛,能很好展现歌曲的意境。

关于开展2011年大学生素质拓展项目立项的通知

各基层团委(总支)、团支部、学生会、学生社团: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精神,根据中青联发[2002]14号《关于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意见》以及鲁青联[2002]24号文件精神和团省委制定的《山东省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实施办法》的具体要求,根据目前高校素质教育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的发展和山东省学校共青团规范化建设评估标准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定于2011年3月28日---4月8日在我院开展2011年“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立项的项目必须符合本学院(单位)的实际情况,项目负责人具有组织相关活动的能力,能负责项目的组织和实施。

2.立项的项目必须有很好的操作性。

3.项目的负责人尽量由老师担任,也可由主要学生干部担任,但必须参与整个活动的设计与组织实施。

4.各级团组织、学生会、学生社团均可申报。

二、申报要求

1.各基层团委(总支)要根据本学院的实际情况开展立项工作,每个二级学院的立项项目不得少于4项,要认真填写立项申请表。

2.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立项的项目要严格按照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申报书填写指导文件填写。

3.各申报单位须将立项申请书、汇总表纸质版连同电子版于 4月8日 前报送社会实践部。

联系人:兰俊民 联系电话:88253132

E-mail:ycxy1998@163.com

附:

1、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项目申请书、填写指导

2、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项目汇总表

团委社会实践

2011年3月28日

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项目书

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项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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