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共青团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11-19    浏览次数:

共青团各市委、各高校团委:

9月21日,团中央召开了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卢雍政同志代表团中央书记处在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深刻分析了共青团学校战线做好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重要意义,系统阐述了推进这项工作的思路和路径,明确提出了下一阶段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具体要求。根据团中央要求,现就我省落实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上报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方案。按照会议要求,各高校团组织要积极争取学校党政的支持,努力推动形成党委领导、就业部门指导、共青团协调组织、各院系实施、大学生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根据共青团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具体路径,结合本校的学科设置和办学特点,对本校见习基地、社会实践、素质拓展、科技创新、志愿服务、校园文化等工作进行重新梳理,研究和制订下一阶段促进就业创业的工作规划和工作方案,于10月28日前以电子版形式报团省委学校部。

2.积极推进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建设。会议提出,要在今年年底前实现每所高校都要有见习基地,全国建设1万家高质量见习基地的目标。各高校团委要加大对见习基地建设的推进力度,着力提高见习基地的数量和质量,确保今年年底前我省每所高校(含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等)都要建立不少于5家经常化运行、管理规范、保障到位的高质量见习基地。

3.认真做好见习基地的相关信息上报工作。根据会议的有关精神,团中央对见习基地工作月报表的统计内容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在“见习人员(人)―本月需求数”栏中增加了“实际上岗人数”统计项,填写本月实际到见习基地见习的大学生人数;在“见习人员(人)―已上岗总数”、“见习人员(人)―见习结束后正式聘用人数”栏中增加了“未就业毕业生人数”统计项,填写见习基地为毕业一年内仍未就业的毕业生提供的见习岗位数和工作岗位数。各高校团委要建立见习基地信息化管理平台,并确定一名信息专员,每月1日及时上报见习基地的相关信息。各高校信息专员资料,于10月19日前以电子版形式报团省委学校部,团省委学校部汇总后将统一上报团中央。

各高校团委负责同志要作为第一责任人,全面推动学校战线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建设。团中央将在今年年底之前进行重点抽查,对工作开展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不能完成任务的高校进行通报。

联 系 人:宋慧杰

联系电话:0531-82073825

电子邮箱:xxb2073825@126.com

附件:

1.学校战线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信息专员统计表

2.学校战线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工作月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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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山东省委学校部

2009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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