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日12:00,经济与管理学院法律服务中心在食堂北门举行“学宪法、讲宪法”人人知校内宣传活动,经济与管理学院行政院长王广柱、学生会主席杨焯、15级法律班导员刁中环也来到了现场参加此次签名仪式,同时也得到了广大同学们的支持。
今年是我国第十六个法制宣传日,也是第三个国家宪法日,1982年的今天,我国现行宪法正式通过并颁布实施,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修订,自2001年起,12月4日定为全国法制宣传日,2014年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第十一届会议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经济与管理学院为了让更多的同学了解宪法的重要性,在校内组织宣传活动,找法律专业同学为大家讲解宪法的有关知识,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法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而且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的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氛围,而校内的宣传活动,也得到了同学们的积极响应,学校的老师同学都去签名表示肯定。此次活动圆满结束。
通过此次活动,让更多的同学了解到宪法,认识宪法,也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同学的心中,明白用法律意识保护自己,为美好的明天而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