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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下半年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0-18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济南市教育局党委通知,经报学院党委书记同意,现将做好2012年下半年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展党员的计划分配

2012年市教育局下达我院的发展党员计划60名,已按计划数分配各党支部。上半年,各党支部已发展党员29名,其中:发展教职工党员6名、学生党员23名。按照分配方案,下半年的31名计划均为发展学生党员

二、发展党员应把握的原则

1、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入党条件、组织发展程序、组织发展工作的要求和分配的计划进行。

2、发展学生党员的对象应是符合发展党员条件、经过党支部一年(含)以上培养、参加过学院党委组织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并成绩优秀、品学兼优、骨干作用好、参加社会实践特别是在学院招生工作中成绩突出的。

三、上报拟发展预备党员的备案材料

按照市教育局党委通知要求,民办学院基层党组织按照组织程序,对拟发展的预备党员需上报市教育局党委进行备案,待市教育局党委对各单位上报备案情况批复后,再按程序做好组织发展工作(备案格式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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