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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音乐表演专业(本科)

    发布日期:2022-06-30    浏览次数:


    专业名称:音乐表演

    专业代码:130201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素养,掌握音乐学科基本理论知识,具备音乐表演学科的技能和教学能力,能够在专业文艺团体、艺术院校等相关部门从事表演、教学及研究、管理工作的高素质专业人才;或在各行业从事艺术创作、表演,能进行一定的群众性文艺普及、辅导性工作,具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培养要求:

    1.掌握音乐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具备较强的综合素质和艺术修养;

    2.掌握音乐作品的分析方法,具有较高的艺术修养与审美能力,具备演绎不同风格及体裁的音乐作品的能力;

    3.了解本专业及其相关学科的发展动态;

    4.具备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能力,具有初步的教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具备专业相关职业资格能力素质或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5.掌握一种外国语及计算机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

    6.具有一定的体育和军事基本知识,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和卫生习惯,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具有健全的心理和健康的体魄。

    核心课程

    合唱与指挥、吉他弹唱、即兴弹唱、视唱练耳、和声与写作、主修课程等。

    学制:四年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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