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厅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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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实施山东省高等学校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1-12-10    作者:     来源:学前实验教学中心    点击:

各高等学校:

为全面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精神,落实《山东省高等教育内涵提升计划》,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内涵建设,提高高等教育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特制订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遵循高等教育的基本规律,不断更新教育思想观念,牢固树立人才培养是高校的根本任务、质量是高校的生命线、教学是高校的中心工作的理念;坚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内涵建设为重点,以深化改革和实现优质资源共享为手段,按照分类指导、优化结构、强化特色、提高质量的原则,加大教学投入,强化教学管理,深化教学改革,推进教育创新,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实现山东高等教育又快又好发展,为全省经济和社会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总体目标

通过山东省高等学校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实施,我省高等教育在规模、结构、质量、效益方面能够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机制基本形成;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学科专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结合更加紧密,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就业竞争力显著增强;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教学理念得到提升,教学方式有所突破;优质教育教学资源更加丰富,共享程度广泛深入,效益显著提高;高等学校的管理制度更加健全,质量监控与质量保障体系更加完善,高等学校的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山东高等教育在落实科教兴鲁和人才强省战略,建设创新型省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得到更好的发挥,基本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三、建设内容

(一)特色专业建设

“十二•五”期间,按照“优化结构,突出重点;强化优势,体现特色;示范带动,整体推进”的原则,遴选建设750个特色专业,通过建设,使这些专业在办学条件、师资力量、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管理、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形成优势和特色。引导和带动高等学校发挥自身优势,进一步优化我省高等学校学科专业结构,提升高等学校学科专业建设的整体水平。

(二)精品课程建设

在现有精品课程建设的基础上,以专业为依托,大力推动精品课程建设,到“十二•五”末,使5000门左右的课程达到省级精品课程建设水平,进一步整合优化课程资源,促进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革,全面带动高等学校课程建设水平,提高教学质量。

(三)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

进一步深化实验教学改革,优化实验教学体系,创新管理运行机制,在不同学科与重点专业领域遴选100个基础条件好、整合力度大、发展潜力强、体制机制先进、综合水平领先的实验教学中心进行重点支持和建设,为高等学校实验教学改革提供可借鉴的模式和范例,为培养高素质应用型、创新型人才提供条件保障。

(四)教学改革研究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建设

1. 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针对高等教育发展中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进一步深化我省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于2012年、2014年分批立项1500个教学改革项目,积极引导高等学校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人才培养为核心,加大教学改革力度,走多样化人才培养之路,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2. 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建设

开展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实践,推进高等学校在教学内容、课程体系、实践环节等方面进行人才培养模式的综合改革,探索教学理念、培养模式和管理机制的全方位创新,着力构建面向各类学生、多样化的高等学校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建设100个具有领先性、创新性和辐射示范效应的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整体推进山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提升教育质量。

(五)教学名师评选

继续开展教学名师评选表彰工作,评选表彰500名左右在教学和人才培养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省级教学名师,充分发挥教学名师的带头和示范作用,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六)教学团队建设

在全省高校中建立500个老中青搭配合理、教学效果明显、在师资队伍建设方面可以起到示范作用的省级教学团队。通过建立团队合作的机制,促进教师间的合作交流与传、帮、带的作用,推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改革和研究,促进教学研讨和教学经验交流,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省教育厅、财政厅联合成立山东省高等学校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领导小组,协商决定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重大方针政策和总体规划。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由教育厅和财政厅工作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教育厅高教处,具体负责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日常工作。各高校教务处作为专门机构,统筹负责本校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的规划和实施。

(二)加大投入。省财政逐步加大对山东省高等学校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经费投入。各高校要积极筹措资金实施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

(三)健全制度。建立项目评审、公示、中期检查和验收制度。省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强对建设项目的检查、审计和绩效评估,并根据检查、审计、评估的结果,对有关高等学校的项目和资金进行调整。建设项目完成后,组织专家会同相关部门进行验收。

(四)项目要求。项目承担学校按照统一部署,根据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总体目标任务,依据所承担项目的要求,在充分调查研究论证的基础上,结合学校的特色和办学定位,确定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组织项目实施.要加大教学经费投入力度,多渠道筹措资金保证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实施,扩大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影响力和收益面,确保项目建设取得实效。

各高校要高度重视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要根据当前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结合本校实际,围绕影响高等学校教学质量的主要方面,明确目标要求,认真制订本校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实施方案,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强化管理,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为山东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1. 山东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实施方案

2. 山东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实施方案

3. 山东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4. 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建设实施方案

5. 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团队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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