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现将《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党委(党组)“第一议题”>制度的通知》(鲁办发〔2023〕5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通知》精神,对标落实,坚持把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切实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指导实践、推动各项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党委办公室将适时对各单位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附件: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党委(党组)“第一议题”制度》的通知
党委办公室
2023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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