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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新聘教职工岗前培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8-04     点击量:

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新时代高等学校新教师培训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以强化师德师风引领,加强团队精神培育、提升教书育人能力,提高管理与服务水平为目标,开展2023年度新聘教职工岗前培训。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培训范围

2022年8月24日后新入职的教职工(不含工勤)

二、培训时间

8月21日-9月1日,详见培训日程

三、培训形式

本次培训分校院两级开展,采用线上网络学习、线下专题讲座、主题研讨交流、观摩示范、素质拓展训练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师德集中学习教育”已安排(见办公平台7月5日通知)。

四、培训模块

新教师岗前培训、教学管理队伍培训、辅导员专题培训、新职员培训,整体培训安排见附件1。

具体培训日程以各培训模块组织单位的通知为准。

五、考核要求

考核内容包括考勤、交流发言、结业报告等。

(一)考勤。各培训模块组织单位做好参训学员的考勤记录。参加培训的教职工必须遵守岗前培训相应要求,提前20分钟入场签到,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遵守培训纪律,按要求完成各项培训任务。

(二)总结验收。培训验收材料包括:培训通知(方案或日程)、培训新闻稿、培训照片3-4张以及参训教师培训总结。所有验收材料请以学院为单位,于9月1日前打包发送至教师发展邮箱jsfz@sdycu.edu.cn。辅导员培训验收材料由学生工作处统一收集报送。

(三)优秀学员评选。人力资源处协同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处根据学员综合表现按照10%的比例评选岗前培训优秀学员。优秀学员证书及表彰在教师节进行。

以下情况可认定为考核成绩不合格:

1.考勤中有旷课记录或累计病、事假超过培训总课时1/3的。

2.未按规定提交个人结业报告,或结业报告被判定为抄袭或不合格的。

岗前培训的考核结果记入教师个人业务档案,凡是没有通过岗前培训的教师一律不得认定教师资格、评聘(含转评)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请各单位、各部门高度重视新教职工岗前培训工作,各培训模块组织单位做好培训组织与服务工作,相关部门积极协助,共同确保各项培训工作顺利开展。人力资源处(教师发展中心)将教职工参加岗前培训的表现记入个人业务档案,作为试用期满考核、岗位晋升、新聘教师岗位分配等的重要参考。

(二)严格管理。全体学员要充分认识岗前培训的重要意义,按照培训安排认真参训,自觉遵守培训纪律要求,不迟到、不旷课、不得无辜缺席培训活动。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因故请假需提供书面请假情况说明,经二级学院审核批准后,由培训组织单位填写《2023年新聘教职工培训考勤异常人员名单》与个人请假说明一起报人力资源处(教师发展中心)备案。

如有疑问请咨询教师发展中心于晓艳,15552576767。

附件:

1.2023年新聘教职工岗前培训总体安排

2.2023年新聘教师岗前培训日程

3.我校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团学系统培训日程表

4.2023年新聘教职工培训考勤异常人员名单

5.2023年新聘教师岗前培训班车运行路线

人力资源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8月4日

地址:山东省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英才路2号

电话:0531-88253000  88253001  邮编:25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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