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提升党建工作水平,持续巩固深化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果,现就做好近期几项党建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规范党支部基础工作档案。按照《关于规范党支部基础工作档案的通知》要求,各单位要健全完善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集体学习、主题党日)、换届工作、工作制度、党员台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党费收缴管理、发展党员、党员量化积分管理、集中教育、党务公开、其他工作等党支部12项工作档案,分门别类、规范整理。特别是发展党员的党员档案,有的单位长时间未能整理归档。支部工作档案于12月10日前完成基础档案梳理、归档,党员档案于12月30日前完成。
二、做好基层组织换届工作。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应于12月30日前完成,各单位要按照此前的预告通知,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把这次换届工作作为支部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认真研究,酝酿人选,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按时完成本次换届选举工作。要结合换届选举,做好组织书记履行从严治党责任和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工作。
三、严格落实《抓好党支部工作条例落实的具体措施》。认真对照《抓好党支部工作条例落实的具体措施》的各项要求,书记讲党课、“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基本制度是否落实,是否定期研究党支部建设情况,基本队伍是否合格、基本制度是否落实、基本活动是否正常,各类典型宣传、示范带动作用是否明显,运用信息化手段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情况是否有力,要逐项梳理落实,对尚未落实到位的及时整改,于12月底前完成。
四、做好党建重点工作迎检考核和自查工作。12月份,上级党组织将对民办高校党建重点工作进行检查考核。检查的主要内容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开展情况;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情况;将党的创新理论落实到教书育人全过程、推进党建业务融合、推动学院高质量发展情况;落实党组织议事决策各项制度、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党员发展教育管理情况;思政课建设、全环境立德树人工作开展情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校园创建、校园廉洁文化建设及开展红色教育活动等情况;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纪律教育、警示教育情况;12项支部档案和党员档案归档、灯塔日常维护、党费收缴等情况;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及流动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情况、学习强国学习情况;党建工作创新情况等。学校党委组织部将通过“灯塔—党建在线”系统筛查、现场督导检查等方式进行检查,拟抽调组织、人事、督查等部门和二级学院组织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并列入基层组织考核内容。
五、做好“灯塔-党建”服务平台信息维护工作。一是准确维护党员信息。党员基本信息在校学生党员的学历一律维护为“高中”(专升本的学生可修改为“大专”),教职工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工作岗位维护为“社会组织管理岗位”(教职工,代码10207)或“社会组织专业技术岗位”(教师,代码10208)两个类型,电话为本人手机号码(不得留办公室电话),无照片的采集上传照片,家庭地址为居住地或户籍地(要具体到村和楼号,超过10个字,不得留学校公寓)。灯塔管理员要经常定期对党员纪实和党员信息进行逻辑校验操作,及时纠正出现的错情。在党员发展纪实的第六阶段“正式党员”归档前,要再次认真审核上传材料是否正确,一旦完成归档将无法对图片等资料进行更换改正。二是把已毕业入党积极分子调整为“入党申请人”。历年积压已经毕业的入党积极分子,毕业后2个月不转出的,由支部研究停止培养,转为“入党申请人”身份,如遇以后在其他单位发展的,以“入党申请人”发起“持续培养”转出,不要进行“取消发展”和“删除”操作。三是做好每月6次的支部活动记入工作。要扎实落实各种活动,提高上传质量,尽量上传活动照片,避免错字白字,时间安排上要全月均衡,避免在月底几天集中上传。四是认真审核入党申请书内容。辅导员、组织委员、组织员和党支部,要对递交的入党申请书内容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对内容不符合当前形势、不结合实际、随涂改、缺少申请日期、态度不认真的,一律不得上传灯塔。
六、切实抓好流动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对已离职的教职工和已离校的毕业学生党员,无特殊情况的一律把组织关系转出。此项工作因多方面原因,虽反复推动但成效不大,各单位要予以重视。对流动党员未发起转出和灯塔系统正在转出途中超期未完成的,要列出流动党员名单、推进时间表,安排专人进行联系督导,形成工作闭环。省外转出的纸质介绍信已领取未报到或本人要求退回重转的,需向济南市委组织部提供原接收基层党组织出具的“未接收党员介绍信证明”。所有流动党员于2024年1月10日前全部完成线上转出,对阶段完成情况将予通报。
我校党委组织部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