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简称大创项目)工作进程安排,现组织对2023年度立项的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创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自查阶段(完成时间:12月27日之前)
(一)项目组提交材料
各项目应向所在学院大创项目工作组提交项目承诺书(附件1)、项目季度检查报告(附件2,国家级、省级提供)、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附件3)、过程记录册(附件4)及指导教师工作手册(附件5)纸质版和电子版。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还需登录山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网址:http://cxcy.sdei.edu.cn/cxxl/Index)提交季度检查报告和中期检查报告。
(二)学院审核
各学院对项目的进度、已进行的工作、已发表的阶段性成果和存在的问题等进行总结检查,提出项目进一步实施的意见和建议。
(三)审核结果与处理
1.阶段成果统计
各学院应加强质量监控,确保项目取得较高水平成果并顺利结项,填写《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一览表》(附件6)。
2.延期与变更
2023年度正在进行中的项目组按照原定计划结项;不能按期结项的项目,填写延期结题申请书(附件7);因学生退学等客观原因导致项目负责人、成员等发生改变的填写变更申请书(附件8)。
如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工作无明显进展的现象,二级学院应提出终止项目运行的建议。
(四)其他说明
已立项为国家级、省级项目的校级创新创业项目按照国家级、省级项目执行,项目编号填写国家级、省级项目编号。
二、分析汇总阶段(完成时间:12月27日-次年1月4日)
各学院就本单位承担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进展情况形成书面自查总结材料,由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提交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备案。
三、材料报送(完成时间:2024年1月5日前)
1.纸质版材料:学院自查总结报告、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一览表(附件6)、延期结题申请书(附件7)、项目变更申请书(附件8)。
2.电子版材料:项目承诺书(附件1)、季度报告(附件2)、中期检查报告(附件3)、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一览表(附件6)、延期结题申请书(附件7)、项目变更申请书(附件8)、学院自查总结报告。
请以学院为单位,于1月5日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创客+”南楼2015办公室;电子版材料以“**学院-2023年大创训练项目中期检查材料”的格式命名,各项目以“学院+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的格式命名,发送至邮箱:wangqing2018@sdycu.edu.cn。
四、其他要求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请查看:
附件9《 关于公布我校202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鲁英才综字〔2023〕75号)》
2.各学院在汇总各项目过程材料时,按照项目编号顺序认真管理并整理存档。
联系人:王坤丽 王青 电话:0531-88250510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23年12月18日